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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发布时间
2026-04-17
采购方式
所在地区
河北
标的物
预算金额
28158.83万元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详情

招标公告名称: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3601A01D01 招标内容: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投资〔2026〕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学校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河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投资 309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8158.83 万元。 新建1#、2#、3#学生公寓3栋,每栋均为地上1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0.5米,总建筑面积60137.58平方米。其中,地上48160.58平方米,1#学生公寓15209.81平方米,2#学生公寓16374.33平方米,3#学生公寓16286.77平方米,坡道面积289.67平方米,主要为864间学生宿舍、活动室、管理人员用房等;地下11977平方米(含人防10618.08平方米,战时为核5级常5级甲类防空专业队装备掩蔽工程、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工程,核6级常6级甲类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平时为地下车库,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1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07个),主要为消防泵房、数据机房等。 此外,配套实施道路、室外铺装以及水电消防地下管网等室外工程。其中道路铺设沥青路面,面积1872.4平方米;室外铺设透水砖,面积3491.1平方米,设非机动车停车位1207个。室外地下管网采用直埋数设方式。 2.1.3 建设地点: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市***号)西北侧地块。 2.1.4 计划工期:总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38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使用功能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采用标准图集的须对图集进行基本说明。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使用功能的需求,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 2.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7 其他:本项目采用BIM技术进行全过程工程管理。
2.2招标范围: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等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工作及概算、用地范围内的总平面、道路、室外工程以及室外管网等设计。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及实现功能需要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业)设计、BIM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及现场服务等)。(2)施工(含BIM技术应用):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无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3.1.3 申请人及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1.4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资格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3.1.5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3.1.6本项目中,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4%。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1.9项目负责人***求:3.1.2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即若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足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一人。
。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7.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1.7.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1.7.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6-04-17 09:302026-04-23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04-17 09:302026-04-23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30 09: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其他公示内容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登陆“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申请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申请人领取了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申请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资格预审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9161/****9198

10.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线上: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线下:招标人联系人及***话:河北师范大学,刘老师,0311-****9602;招标代理机***人及联系电话:河北***有限公司,薛旸、刘希、李文亮,0311-****8901。

11.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9161

电子邮箱:/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3.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4.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0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 河北***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号 地址: 石家庄市***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老师

项目负责人: 薛旸、刘希
电话:

0311-****9602

项目负责人**: 0311-****890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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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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