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介机构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须具有水工环地质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投入本项目的不低于5人,所有人员提供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配置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与驻工地现场人员必须一致,一经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任意更改(如更换必须得到甲方同意)。 4、企业近三年(2023年4月-至今)承担过5个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且对沅陵县地质环境比较熟悉。报名机构需在规定报名截止时间前来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对接了解项目情况及查验类似业绩。 5、发布公告之日起,报名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1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踏勘,并出具踏勘报告,结束后到采购人处领取踏勘证明,踏勘报告和采购人出具的踏勘证明作为报名资格。 6、在中介超市系统内无不良记录。 请认真阅读以上要求再进行报名。中选后未满足要求的不予认可,甲方有权进行重新选取,并报送中介超市管理系统纳入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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