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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2026-04-29
发布时间
2026-04-29
采购方式
所在地区
安徽
标的物
预算金额
8200.00万元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详情

  • 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4-14

    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供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项目备案的通知(合新经【 2018 54 号)

    1.4 招标人: 徽商***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 徽商***有限公司

    1.6 资金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供配电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6DFAGZ00349/JG2026-35-0329

    2.3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6DFAGZ00349/JG2026-35-0329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路交口西南角

    2.6 建设规模: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项目,位于合肥市***路交口西南角,项目占地面积约 33334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37777 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 8200 万元

    2.8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及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9 招标范围: 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供配电工程 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 外线:第一路电源自 35 kV 综保区***路,转沿东淝河路南侧现状电力排管向西敷设至项目用地范围;第二路电源自 35 kV 九顶山路开闭所出线,沿淮海大道南侧现状电力排管向东敷设至新蚌埠路,转沿新蚌埠路东侧现状电力排管向北敷设至东方大道,转沿东方大道南侧现状电力排管向东敷设至铜陵北路,转沿铜陵北路西侧现状电力排管向北敷设至项目用地范围(实际路由以设计图纸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配合、相关流程审批手续的申报、高压电缆敷设(包括接头)、排管(顶管)工程、电缆井施工、市政井施工,市政井道清污及市***路等的破除及恢复等。

    2 内线:总变电所及园区内变电站内所有变配电设备:包括高低压柜、变压器、母线、桥架、电缆、测控系统等,总变电所连接至变电站和变电站之间互联的电缆 / 母线的采购、设备基础及接地施工、管线敷设、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送电、送电后至项目整体竣工移交前值守及移交等全过程服务。

    具体详见 本项目 招标文件、图纸 、技术规格书 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 )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承修和承试类均满足三级及以上。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 )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 1 1 1 日以来(以竣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 000 万元的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上述业绩不包括高压架空线业绩、电力排管项目(仅指全部为电力排管安装类的业绩)、光伏(或风电或火电)发电工程项目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 )开标日前(含当日) 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 )开标日前(含当日) 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 )开标日前(含当日) 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 )开标日前(含当日) 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 6 4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 )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 9 00-17 30 ,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0099-555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0612 8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5 8 1 0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 6 5 8 1 0 00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2 3 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 不见面 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式见招标公告 11.1 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徽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云谷路 1699 号徽银大厦

    编: 230000

    联系人: 车工

    话: 0551-****7129

    11.2 招标代理机*

    招标代理机*:安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路 888

    编: 230000

    项目负责人 :常玲、方蕾

    电话: 0551-660612 80 157****2699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3830 0512-****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合肥市***路 2588

    话: 0551-****3530 0551-****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 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63747

    开户银行:徽商***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9****6204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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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 : 2026-04-29

    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2026DFAGZ00349/JG2026-35-0329)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

    一、招标文件答疑

    1.图纸上的方案,PT放在市电、油机柜之前,考虑到施耐德、ABB及西门子中压ATS完全按照图纸方案均实现不了,是否可以以下调整:PT消弧消谐柜更换位置,放在市电、油机柜之后;取消进线柜,直接用双电源市电进线柜取代,图纸中ATS采用三面柜子做,这样总体柜子数量不变;考虑到中压四进线一母联逻辑控制的总体考虑,增加对母联和负载的控制功能,完成整体控制功能。详见修改后图纸见下图。请问:是否可以这样深化实施?






    回复: 本次招标 原图方案已通过当地供电局专家审图, 中标后 厂家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进行深化设计,深化方案实施前需提前与 设计单位及 当地供电部门沟通确认,保证供电验收及安全可靠性要求 报价不予调整。

    2.PT消弧消谐装置有品牌要求,是三大家原厂柜配置一次消谐、二次消谐装置?请问:是否可以这样深化实施?

    回复:按 本项目招标文件 品牌参考表实施。

    3.招标文件第162页品牌参考表第14条 0.4KV开关柜中推荐品牌西门子 SIVACONS8备注为西门子中压***有限公司,根据西门子品牌方官方业务调整公告:西门***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已于2023年7月31日停止低压开关柜相关业务运营,并于2024年8月7日完成注销。目前,西门子SIVACON S8低压开关柜原厂唯一生产基地已调整***有限公司。为确保投标产品与原厂实际生产主体一致,保证供货合法性、合规性及项目履约质量,本条款中“西门子中压***有限公司”是否可据实变更为“西门子 SIVACON S8 镇江***有限公司”?

    回复: 不予调整, 本项目招标文件 品牌参考表实施。

    4.图纸上的方案,PT放在市电、油机柜之前,考虑到施耐德、ABB及西门子中压ATS完全按照图纸方案均实现不了,是否可以以下调整:

    ●PT消弧消谐柜更换位置,放在市电、油机柜之后;

    ●取消进线柜,直接用双电源市电进线柜取代,图纸中ATS采用三面柜子做,这样总体柜子数量不变;

    ●考虑到中压四进线一母联逻辑控制的总体考虑,增加对母联和负载的控制功能,完成整体控制功能。

    详见修改后图纸见下图。

    请问:是否可以这样深化实施?

    回复: 本次招标 原图方案已通过当地供电局专家审图, 中标后 厂家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进行深化设计,深化方案实施前需提前与 设计单位及 当地供电部门沟通确认,保证供电验收及安全可靠性要求 报价不予调整。

    5 .本项目要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的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鉴于本工程是35KV电压变10KV的供配电工程,我司提供110KV变10KV变电站工程或220KV变10KV变电站工程,是否满足贵司的招标业绩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予以评审。

    6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规定“(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协助梳理设备台账、进行设备重要度分级并制定运维计划,协助建立和健全高低压供配电设施相关技术资料。2)对电器设备开展日常月度巡视、特殊巡视、预防性试验等工作,全面准确掌握运行状况。3)依据定期巡视、特殊巡视、预防性试验结果,对设备状态进行专业分析总结,做好记录并上报甲方。4)定期巡视周期:1次/月,每月第一周或双方协商。5)重大节假日前安全检查:每年五一、十一、春节前安全检查一次。6)遇有下列情况,开展特殊巡视:①设备负荷有显著增加(如迎峰渡夏时),每月在定期巡视基础上增加1次特殊巡视。②设备检修或改变运行方式后,增加1次特殊巡视。③根据检修或试验情况,有薄弱环节或可能造成缺陷,在缺陷消除前,增加1次特殊巡视。④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或缺陷有所发展时在缺陷消除前,增加1次特殊巡视。⑤存在外力破坏或在恶劣气象条件下可能影响安全运行的情况,在情况消除前,增加1次特殊巡视。⑥甲方重要保供电任务,包含不局限于重大节日活动供电保障、甲方年终决算等。”设备台账梳理、运维计划制定、日常月度巡视、特殊巡视、预防性试验、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等义务的起止时间和预防性试验的工作内容,招标文件未予以明确,请予以明确。

    回复: 1)起止时间与本项目质保期一致;

    2)预防性试验的工作内容详见本答疑附件《变电所维保及电气预防性试验》。

    7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中,合同价格未列具体明细金额,是否需列明建安、设备、其他各部分合同金额,并分别按照设备13%、施工9%和其他部分6%税率开具发票?还是统一按9%计税报价?

    回复: 本项目增值税税率按照建安工程税率执行(必须提供建安工程类专票)

    8 .本项目包含部分外线施工,本工程外线设计是否得到供电部门相关批复?

    回复: 本工程 外线设计 得到供电部门相关批复。

    9 .本项目招标文件《暂估价一览表》中未体现暂估价,但根据“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供配电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其中材料、设备都是以暂估价计入,费用共计****7067.80元,暂估价金额占比非常大。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应单独列明暂估价部分的设备具体数量及单价,而“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供配电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并未单独列明。

    回复: 本项目招标不设暂估价,招标文件《暂估价一览表》不需要填写。 最新的清单控制价文件以本答疑附件为准。

    10 .1#分配和2#分配10KV开关柜供4路(柜号1AH3/1AH16/2AH3/2AH16)10KV电缆至ATS中压双电源切换柜,请问此10KV电缆NHYJV22-10KV-3*400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清单无此工程量。如图:

    回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见 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供配电工程 35KV及10KV设备安装 清单序号: 26、56。

    1 1 .“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供配电工程35KV及10KV设备安装”中1AA3-11柜号系统中无此柜号,设计图纸到1AA3-10柜号截止,请问此柜设计是否遗漏?

















    回复:此柜设计未遗漏,工程量清单 已调整, 最新的清单控制价文件以本答疑附件为准

    1 2 .请澄清确定:品牌表中(P126),施耐德“中置柜”与“高压柜”公司为: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原”施耐德开关(苏州)有限公司”已、产线搬移,请确认!

    回复:可采用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

    1 3 .根据招标文件品牌参考表:

    经与上述厂家联系,上述厂家回复:原 ”施耐德开关(苏州)有限公司”已、产线搬移,现施耐德中压柜公司为: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现请确认上述参考品牌是否以品牌方说明为准?

    回复:可采用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

    1 4 .招标文件品牌参考表中母线槽品牌如下:

    经与上述三品牌确认,招标文件中 35kV,10kV母线槽上述三品牌均不生产,烦请招标人核实或更改?

    回复:以上要求为低压母线槽 , 高压母线由高压原厂柜生产厂家配套提供,确保安全可靠。

    1 5 .关于招标图纸ATS设置,经与参考品牌(三家均已咨询)三家给出答复如下:“图纸上的方案,PT放在市电、油机柜之前,考虑到施耐德、ABB及西门子中压ATS完全按照图纸方案均实现不了,是否可以以下调整:

    ●PT消弧消谐柜更换位置,放在市电、油机柜之后;

    ●取消进线柜,直接用双电源市电进线柜取代,图纸中ATS采用三面柜子做,这样总体柜子数量不变;

    ●考虑到中压四进线一母联逻辑控制的总体考虑,增加对母联和负载的控制功能,完成整体控制功能。

    详见修改后图纸见下图。

    请问:是否可以这样深化实施?


    回复: 本次招标 原图方案已通过当地供电局专家审图, 中标后 厂家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进行深化设计,深化方案实施前需提前与 设计单位及 当地供电部门沟通确认,保证供电验收及安全可靠性要求 报价不予调整。

    1 6 .请问35KV变电所的图纸中,XH1是否表示清单里的“中央信号屏”的安装位置?

    回复: 是表示清单里的 “中央信号屏”的安装位置

    1 7 .招标文件里招标范围包含“设备基础及接地施工”,清单中配电房有地面环氧漆和墙顶面涂料两项。请问招标范围是否包含配电房地坪回填、电缆沟、电缆沟支架、抹灰、门窗等施工内容?

    回复:本次 招标范围不含配电房地坪回填、电缆沟、抹灰、门窗内容。

    1 8 .招标文件P168页37条描述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须在合同签订后适时按招标人要求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提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是否可以理解为随招标文件共同发布的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供配电工程技术规格书里面要求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可以在中标后再提供?

    回复: 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须在合同签订后适时按招标人要求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提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若项目履约中,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及承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二、招标文件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6.1.2更正为:

    “16. 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费用 双方协商解决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7)其他:双方协商解决。”

    2.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五、材料与设备要求 中品牌参考表序号 24母线槽中“ABB-WAVEPRO-V”变更为“ABB-WAVEPRO-Ⅱ”;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9933.74元(含暂列金额:****0000元)变更为“****3313.94元(含暂列金额:****0000元)”;

    4 .本项目修改后的清单、控制价详见附件。

    5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 6 5 20 10:00(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时间。

    6 .本项目开标地点调整为:合肥市***路交口)2楼 11 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徽商***有限公司

    联系人车*

    话: 0551-****7129

    招标代理机*:安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常玲、方蕾

    电话: 0551-660612 80 157****2699

    日期: 2026年4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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