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银川市景城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1830
项目编号: D************0907
项目名称: 银川市景城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7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1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银川市景城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 移动充电车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4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8400.00 | |
| 银川市景城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 教师移动教学终端 | 平板式计算机 | 4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9200.00 | |
| 银川市景城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 系统软件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1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65000.00 | |
| 银川市景城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 学生智能学习终端 | 平板式计算机 | 204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26400.00 | |
| 银川市景城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 批阅机 | 其他终端设备 | 1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65000.00 | |
| 银川市景城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 智慧课堂教学主机 | 终端机 | 4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6000.00 | |
| 数量合计: | 218 | 预算合计: | 71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在综合评分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号)的通知,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可办理融资业务。 2.4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策;执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落实政府采购国产化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采购代理机***现场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5-20 00:00:00 至 2026-05-2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6-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并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6.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不用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1120、****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70151获得帮助。 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
联系方式: 0951-****0063
2、采购代理机***(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号
联系方式: 0951-****1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丁波
电话: 0951-****0063
代理机***联系人: 马晶晶、李岩、马亚楠
电话: 0951-****1118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 :
发布日期: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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